各相关企业:
(一)药品集中议价采购目录
以北疆五地州(市)医疗机构临床需求为导向,通过专家遴选确定集中议价采购目录。具体目录详见《2023年北疆五地州(市)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集中议价采购目录》。
(二)药品分组
药品分为A组和B组。
A组:原研药及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通过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第51号)新注册分类第四类批准的仿制药品,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品,在境内生产获得CGMP、MHRA、FDA、JGMP认证证书并出口对应市场的国产药品。
B组:除A组外的其他药品。
A组的药品还需提供证明该质量层次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需在申报信息截止时间前有效,截止日期之后取得的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日起暂定24个月,采购周期内如遇、联盟集采、自治区统一集采中包含的药品,执行、联盟集采、自治区的中选药品目录。
(一)申报企业资格及相关要求
1.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的药品生产企业(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生产企业国内总代理、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药品的商业公司、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视同生产企业)及相关配送企业均可申报参加。
2.申报企业在采购文件挂网公布之日起前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企业不存在因申报药品质量等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并公告的情况。未被列入当前《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未被或联盟地区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失信等级。
(二)申报药品资格要求
1.申报药品属于集中议价采购产品范围,并获得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批准文号批件。
2.申报药品应当符合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要求,并按有关部门要求组织生产。采购周期内必须承诺保证药品质量和按时足额供应。
北疆五地州(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参加的医疗机构应统一执行自治区、北疆五地州(市)医疗机构联合集中议价采购的相关规定和中选结果。
本次北疆五地州(市)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集中议价采购工作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通过以下平台发布:
(一)新疆医保服务平台
(网址:https://fuwu.xjylbz.cn/)
(二)北疆五地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三)招标代理公司(网站http://www.zydzsw.net)
本次北疆五地州(市)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集中议价采购工作通过集中议价系统(系统网址:http://bidxjlmzbyp.ylqxzb.com)进行网上报名、申报药品网上申报、网上报价、远程开标、远程议价等一系列工作均在该系统上完成。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09月28日-10月26日上午10:00-下午 19:00整;
(二)网上报价:2023年11月06日-07日上午10:00-19:00整;
(三)网上解密:2023年11月08日上午10:00-19:00整;
(四)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五)评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
(六)评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10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经开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6楼623室
业务咨询:郭女士 电 话: 0991-3858322
业务咨询:邓女士 电 话: 0991-3858362
技术咨询:张先生 电 话: 0991-3656003
药品QQ咨询群:686438387